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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商学院“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方案
2020-09-01
 


“十四五”规划,是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的第一个五年规划;是衔接“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开启我国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第一个五年规划;是上海在基本建成“四个中心”和形成科创中心基本框架体系的基础上,向着全面建成“五个中心”和具有世界影响力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大都市目标迈进的第一个五年规划。“十四五”期间,是学校各项事业改革与发展的战略机遇期,是实现学校中长期发展目标建成特色鲜明的高水平应用型商科大学的关键发展期。科学制定并实施好“十四五”规划,对于加快推进学校内涵式发展,全面深化综合改革,最终建成让师生满意的商科大学,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根据上海市教育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的统一部署,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上海重要讲话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以及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坚持党对高等教育的全面领导。聚焦服务上海“五个中心”和“四大品牌”建设,聚焦落实国家和上海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上海市教育大会精神、上海市教育综合改革部署。坚持“以商立校、应用为本”的办学理念,秉承“厚德博学、经世济民”的校训,立足行业,突出应用,服务上海,面向全国;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遵循高等教育发展规律,科学谋划,行稳致远,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进一步明确“十四五”目标任务,切实加快推进特色鲜明的高水平应用型商科大学建设。

(一)突出全面加强党的建设。深入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在“十四五”规划中认真部署如何加强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如何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切实提升学校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

(二)突出全面推进依法治校。加强现代大学制度建设,以法治精神和教育规律治学办学;以章程为核心,以规划为蓝图,坚持科学决策,强化民主参与,推进学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

(三)突出全面深化综合改革。以问题为导向,深化综合改革,加快构建充满活力、富有效率、更加开放、有利于学校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

(四)突出全面提高教育质量。切实把工作重点转到全面提高办学质量特别是人才培养质量上来,坚持走以质量提升为核心的内涵式发展道路。

二、基本原则

(一)继承性和创新性相结合。按照学校中长期发展目标的要求,坚持一张蓝图绘到底,紧密结合学校发展的客观实际,保证学校发展目标、改革任务连贯一致;全面把握国际国内发展形势以及高等教育发展态势,坚持与时俱进,突出改革创新,力争实现新突破。

(二)民主性和科学性相结合。充分依靠广大师生员工,坚持广开言路,问计于民,汇聚民智,达成共识;全面总结“十三五”事业发展情况,科学制定“十四五”规划指标体系。

(三)现实性和前瞻性相结合切实从学校校情、二级学院院情出发,坚持实事求是,既不好高骛远,也不固步自封;立足当前,突破制约,着眼长远,超前思考和部署学校的发展目标和改革举措。

(四)规范性和可操作性相结合。依据《上海商学院章程》,强调程序规范,依法将规划提交学校相关组织机构讨论审议;强化顶层设计,坚持目标可实现、任务可落实、措施可操作、过程可监控,加强各级各类规划的有效衔接,提升规划的权威性和强制性。

三、主要任务

(一)全面总结“十三五”规划的落实情况。全面总结“十三五”规划的落实情况,认真分析“十三五”时期学校改革发展取得的成就、经验和存在的薄弱环节,面临的新情况和新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十四五”时期的工作思路。

(二)编制上海商学院“十四五”期间事业发展规划(简称“总体规划”)。学校“十四五”总体规划是战略性、纲领性、综合性规划,是国家规划、上海市规划在上海商学院的贯彻和落实,是学校其他规划编制的依据。按照教育部、上海市教育委员会相关文件要求,总体规划将严格按照程序进行,确保规划科学合理,具有前瞻性。学校“十四五”总体规划将以服务上海“五个中心”“四大品牌”建设、服务长三角更高质量一体化发展为契机,以社会需求为导向,以学生发展为中心,以师资队伍建设为关键,以学科建设为引领,以专业建设为重点,做到“以商立校”特色鲜明、人才培养质量大幅度提高、综合办学水平大幅度提升,为实现我校建成特色鲜明的高水平应用型商科大学的发展目标打下坚实基础。

(三)编制上海商学院“十四五”专项事业发展规划(简称“专项规划”)。“十四五”专项规划,是学校“十四五”总体规划的任务分解,依据重点领域建设需要确定专项规划体系。专项规划包括学科专业建设规划、师资队伍建设规划、教育对外开放规划、大学文化建设规划、基本建设规划等。学科专业建设规划中要突出推进特色商科学科(群)建设与一流商科专业(群)建设;师资队伍建设规划中要突出推进高水平学科带头人培养和引进;教育对外开放规划中要突出以“一带一路”为重点,推进教育国际化进程;大学文化建设规划中要突出以“厚德博学,经世济民”为遵循;基本建设规划要发挥对我校教育改革发展的基础先导、保障支撑作用。各专项规划要充分结合学校发展的客观实际,正确把握和处理好规划、改革与发展关系,规划是统筹,改革是手段,二者都要服务于发展。

除已经确定的专项规划体系之外,根据上级要求,视具体情况增列相关专项规划,并纳入专项规划体系。

(四)编制上海商学院各二级学院 “十四五”发展规划(简称“二级学院规划”)。“十四五”二级学院规划是学校总体规划及各专项规划在二级学院的落实,重在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二级学院发展规划中要突出抓住四点内容:学生全面素质提高、高水平师资队伍建设、特色商科学科建设、一流商科专业建设。各二级学院一定要把规划的核心体现在以人为本、提高质量上来,要育得好人、留得住人、引得进人,不断推进二级学院核心竞争力的提升。二级学院党政班子要高度重视和加强领导,指定专人负责,规划制定过程须充分征求教师和学生意见,须经二级学院学术委员会、二级教代会充分讨论,最后由二级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审议通过。

以上总体规划、专项规划和二级学院规划应包括每年年度要点工作,共同构成学校“十四五”事业发展规划体系。其中,总体规划为统领、专项规划为承接、二级学院规划为着力点、要点工作为抓手。

四、组织机构

(一)成立学校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由学校领导班子全体成员组成,书记、校长任组长,全面负责、指导规划编制工作。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发展规划处,具体组织协调规划编制工作。

(二)成立学校规划编制工作小组,成员由相关职能部门和单位遴选组成,主管发展规划工作的校领导任组长,负责总体规划的编制工作,总体推进专项规划和二级学院规划的编制工作,审核二级学院规划。

(三)成立专项规划编制工作小组,由专项规划所涉及到的相关职能部门和单位负责人遴选组成,主管校领导任组长,负责各专项规划编制工作。工作小组名单须报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四)成立二级学院规划编制工作小组,由二级学院班子成员、学术委员会负责人等构成,二级学院的党政负责人为组长,负责二级学院规划编制工作。工作小组名单须报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五)成立咨询专家组,建立由校内外教育规划编制专家学者组成的咨询专家组,为规划编制提供决策咨询意见。

五、时间安排

根据工作实际和规划编制要求,规划编制工作进度大体分为五个阶段:

(一)启动准备阶段(20203月至20206月)。成立学校“十四五”规划工作组织机构,制定规划编制工作方案,召开规划编制工作动员部署会,启动学校“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全面总结“十三五”规划的落实情况,积极组织校内外调研工作,认真研究规划编制工作方案,周密部署有关规划编制的基础工作。

(二)规划文本研究编制阶段(20206月至10月)。在前期工作基础上,形成“十四五”总体规划、专项规划和二级学院规划的文本初稿;在各专项规划和二级学院规划总结的基础上,完善学校“十三五”规划总结;在“十四五”专项规划基础上,完善学校“十四五”总体规划初稿。文本起草阶段,学校总体规划、专项规划和二级学院规划齐头并进,共享数据资源与信息、充分实现沟通交流,以学习型组织模式推进工作。

(三)修改论证阶段(202011月至20211月)。修订完善总体规划和专项规划,经学校规划工作领导小组讨论审议后形成总体规划征求意见稿;通过各种形式和渠道在全校范围内广泛征求意见,并征求校友代表等相关校外人士的意见和建议;根据反馈、论证和咨询意见,对规划进行修改和完善,形成学校总体规划审议稿。

(四)审议完善阶段(20212月至5月)。总体规划须征求校学术委员会的意见和建议,经学校教代会、校长办公会、党委会审议通过,后报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审核备案。专项规划经各专项规划编制工作小组修订完善后,经党委会审定通过。

(五)发布实施阶段(20216月至9月)。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审核意见,修改“十四五”总体规划和各专项规划并发布实施,完成对规划任务与主要指标的落实和分解工作,并与各二级学院签署目标责任书。二级学院规划依据发布实施的学校“十四五”总体规划和各专项规划进行修改,经学校规划编制工作小组审核通过后,报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并由二级学院发布实施。

六、总体要求

(一)高度重视规划编制工作。做好“十四五”发展规划编制工作是关系学校未来五年发展的重点工作,必须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在规划工作小组领导下,组成强有力的工作班子负责规划编制工作,制订详细的工作方案,并明确规划工作负责人。

(二)加强规划与其他重要决策的衔接。编制规划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到学校发展的方方面面,编制过程中要加强衔接。各单位一定要把规划目标、任务、措施做细做实,注重学校中长期规划纲要、总体规划、专项规划和二级学院规划的相互衔接。

(三)强调规划的民主参与。各单位要为师生员工参与规划编制工作开辟畅通的渠道,广泛听取学校各方面特别是学术委员会专家的意见,使广大教职员工更多更好地认识规划、关心规划和参与规划,形成民主化、科学化、规范化的决策咨询机制,切实增强规划编制的科学性、可行性,真正树立规划的权威性。

(四)突出规划的重点领域。各规划均要按照突出重点、有所为有所不为的方针,突出重点任务、主要方向,使规划在解决实际问题、切实提高质量和学校综合实力方面发挥应有的作用。

(五)重视其他事业规划。在专项规划和二级学院规划中未涉及到的部门和单位,依据自身发展状况,成立相应组织机构,参照专项规划或二级学院规划制定程序,制定各自的“十四五”事业发展规划,其事业发展规划经主管领导同意后报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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