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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商学院推进校院两级管理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
2020-09-01
 


为推进学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推动管理重心下移,构建激励、发展、协同相统一的校院两级管理体制,激发学院干事创业内生动力和办学活力,结合学校实际,现就校院两级管理体制改革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现代大学制度为遵循,不断完善学校内部治理体系,提升学校治理能力,稳步推进两级管理改革,逐步建立适应高水平应用型商科大学发展的现代大学管理体制。

二、改革理念

以事权为中心,明晰校院两级职责,推动管理重心下移,做到人财物统筹、责权利同步,强化目标管理、战略管理和服务型管理,做实做强二级学院,推动“校办院”向“院办校”的有序转变,形成学校统一领导、宏观决策,部门协调指导、监督考核,学院主体运作、自主办学的管理模式。

三、改革目标

一是突出二级学院办学主体地位,扩大二级学院办学自主权,推动二级学院办出水平、办出特色;

二是明确校院两级管理职责和权限,实行以目标管理为导向的两级考核与两级分配,构建有利于调动学院积极性的责权利相统一的内部运行机制;

三是推动职能部门放管服改革,强化宏观管理与监督服务,提升服务效能,形成精简高效的行政服务管理体系,加快应用型、创新性、国际化办学特色培育,提升学校整体办学水平与质量。

四、主要举措

(一)理清权责边界,确立学院办学主体地位

学校在明确校院两级管理权责基础上,稳步下放人权、财权、物权与事权,使二级学院在人才队伍建设、财务预算管理、物资优化配置、党建管理、学科专业建设、教学管理、科研管理、学生管理、国际交流与合作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自主权和责任,真正做到责权利同步,更好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

(二)完善治理结构,推进学院管理科学化、民主化、规范化

重视管理重心下移后权力运行和权力制约,完善二级学院党总支委员会、党政联席会议、学术委员会、教职工代表大会、学生代表大会、团代会、第三方咨询或评价等治理结构,形成集体决策、高效执行、有效监督、分工合作的制度保障体系,推进二级学院党政管理、学术治理、民主管理科学化,确保权力下放后能够规范、公正、有效和阳光地运行,切实增强学院办学活力。

(三)实施目标管理,强化学院绩效考核

实施“一院一策”目标管理。按照自主申报与学校审核相结合的原则,鼓励学院差异化和多样化发展,推动二级学院办出水平、办出特色。各二级学院以反映学校办学理念、办学目标、办学质量、办学水平、办学效益的关键性指标和重要发展规划、重大战略任务、重大改革项目等为主要内容,结合二级学院实际,客观、务实、有效设置学院任务目标,经批准后,学校与学院签订目标任务书,强化目标任务管理。

加强绩效考核。推行年度检查与目标任务考核相结合的考核制度,强化对二级学院在承担学校战略目标、任务与主动谋求发展等重点领域的考核及过程质量监控,建立科学、公平、公正的考核体系与激励机制,强化考核结果在学院资源配置、学科专业布局调整等方面的运用。明确校院两级在聘任、考核和分配上的责任和权限,有序推进校院两级聘任、两级考核、两级分配的管理模式。

(四)加快放管服改革,推动职能部门简政放权

职能部门按照校院两级管理要求进一步简政放权,简政放权要体现目标管理、战略管理和服务型管理导向。

加强目标管理。将学校发展目标科学地转化为各学院的工作目标,重点在制定目标、检查评估、考核与奖惩方面发挥指导、协调与服务职能,激励并指导学院自主实施完成目标任务,逐步建立起学院科学发展、自我驱动的办学机制。

加强战略管理。推进学院自主编制事业发展规划,强化规划对学院事业发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同时建立学院规划审核备案制度,实现校院两级规划有效衔接,以学院规划制定实施、检查评估、考核等作为战略管理的重要方式,既为各学院释放办学活力提供空间,又确保学院办学方向符合学校发展总体目标。

推进服务型管理。充分运用现代信息技术优化工作流程,简化工作程序,强化在信息、政策、业务、对外交往等方面的协调联络服务,提高为师生和二级学院服务的水平与效能,推进行政管理服务精细化、温馨化。

(五)注重整体设计,形成制度框架与政策体系

各有关职能部门要深入调查研究,根据本意见精神,科学务实制定包括目标管理、绩效考核、人事管理、学科建设、科研管理、教学管理、学生管理、对外交流与合作、财务管理、资产管理、后勤保障服务等在内的相关配套实施办法,形成推动学校管理重心下移的基本制度框架和政策支持体系。

五、组织保障

(一)学校成立校院两级管理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改革的组织和实施,有序稳妥推进改革。

(二)职能部门要加快转变工作方式,下放管理权限,真正履行好宏观调控、协调指导、监督服务职能;二级学院决策和执行要有组织保证、机制保障、制度规范与人员落实。

       (三)各级党组织要充分认识到深化校院两级管理改革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增强对推进实施校院两级管理改革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确保校院两级管理改革取得扎实成效,为推动高水平应用型商科大学建设提供坚强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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