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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上海商学院委员会党员领导干部联系党支部制度(试行)
2019-10-30
 

中共上海商学院委员会党员领导干部联系党支部制度(试行)

   

   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进一步落实好高校党建工作重点任务,推进党员领导干部落实带头联系基层工作,推动高校党的建设各项任务落到师生支部、取得实际成效,特制定本制度。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着眼于夯实党建基础、提升基层党组织组织力、提升党支部建设质量,健全长效机制,推动党员领导干部深入支部、深入基层,指导我校师生党支部建设,为我校教育事业的发展提供思想上和组织上保证。

   二、联系原则

  (一)校党委班子成员每人联系1个二级学院师生党支部,且是非本人所在的党支部;

  (二)二级学院中层党员领导干部每人联系1-2个本学院的师生党支部,确保本学院所有党支部全覆盖;

  (三)机关党总支、离退休党总支根据工作实际,参照执行。

   三、联系人主要职责

   (一)帮助提升党支部建设科学化水平。协助二级学院党总支指导所联系支部的建设工作,帮助解读上级党委和学校党委的政策及决议决定,协助制定和完善相关制度,帮助党支部书记提高工作能力和效率,协助抓好发展党员和党员教育管理工作。

   (二)帮助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督促所联系党支部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推动按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帮助所联系支部和党员的各项学习教育要求落实到位,确保 “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在“学”上深化拓展,在真学上有新境界;在“做”上聚力用劲,在实做上有新成效。

   (三)帮助党支部发挥战斗堡垒的作用和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结合所联系党支部性质,协助开展“示范党支部、示范项目、示范岗”创建工作;帮助联系支部开展特色活动;帮助模范作用不突出的党员解决思想、工作、学习等方面的实际困难,加强先锋模范作用发挥;帮助支部树立典型,学习先进,争当先进;与联系党支部的学科带头人经常联系,推进党支部书记“双带头人”工程的落实。

   (四)积极参与所联系党支部的工作。联系干部每年至少为所联系支部党员上1次党课;每年至少参加1次所联系支部主题党日活动;帮助解决支部建设、组织生活、党员教育等方面存在的问题。

   四、落实措施

   (一)明确联系名单。校级领导干部与党支部联系名单由党委组织部提出,交由校党委确定。各党总支根据工作实际,联系名单由本单位确定后交党委组织部备案。校、院两级党员领导干部定期更换联系对象。联系干部、党支部发生变化需要进行调整的,学院党总支要及时向学校组织部门报备。联系干部职务和工作单位发生变化的,作临时调整和明确,不再行文。

   (二)做好衔接工作。各党总支依据联系名单要及时做好联系人与联系党支部的衔接工作,确保联系机制运行畅通。

   (三)做好联系工作。联系干部要坚持帮忙不添乱、联系不缺位、工作不越位的要求,指导和服务党支部做好工作。党支部书记要加强与联系人的交流与沟通,保障联系工作顺畅、到位、有效。

   (四)建立信息反馈机制。要通过党员领导干部联系党支部、联系师生,完善信息反馈机制,及时了解、掌握、解决师生员工关心、关注的热点问题。对工作中收集到的师生员工反映的问题,要及时反馈给相关部门,相关部门要如实登记,并按照程序及时组织落实。

   (五)做好记录归档工作。党员领导干部联系党支部工作情况如实填入《党员干部联系党支部情况记录表》,作好工作档案。党员领导干部联系党支部的工作列为年底述职、评优评先的一项重要内容。



中共上海商学院委员会

2018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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