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上海商学院委员会党委中心组专题学习制度
第一章 指导思想与总体目标
第一条 为进一步推进党委中心组专题学习制度化、规范化,根据有关党内法规以及《中共上海商学院委员会党委中心组学习制度》,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党委中心组专题学习是党委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形式,是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强化党性修养的重要内容,是加强领导干部思想政治建设的重要制度,是建设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马克思主义执政党、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的重要途径。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校党委中心组专题学习。
第二章 组织与职责
第四条 党委中心组专题学习人员的范围按照《中共上海商学院委员会党委中心组学习制度》制度执行。
第五条 党委中心组专题学习实行组长负责人。组长由校党委书记担任,负责审定学习计划和学习安排,确定专题学习主题,主持集中学习和研讨。
党委中心组其他人员应积极参加专题学习,根据有关制度或委派承担相应职责。
党委宣传部、党委办公室根据《中共上海商学院委员会党委中心组学习制度》承担相应工作任务。
第三章 学习内容、形式与要求
第六条 党委中心组专题学习内容包括:
(一)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
(二)党章党规党纪和党的基本知识
(三)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
(四)国家法律法规、现代高等教育的法律法规
(五)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六)党的历史、中国历史、世界历史和科学社会主义发展史
(七)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所需要的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科技、军事、外交、民族、宗教等方面的知识
(八)国家以及上海地区的重大战略部署和教育、商贸业等行业发展前沿
(九)学校改革发展过程中的重要理论和现实问题
(十)上级党组织要求学习的其他内容
第七条 党委中心组专题学习采用以下形式:
(一)专题讲座。党委中心组成员要以自己学、自己讲为主,以外请专家专题辅导报告为辅。通过专题自学,深刻认识和坚持马克思主义在哲学社会科学领域的指导地位,把其作为做好工作的看家本领,并自觉将理论知识转化为推动学校实际工作的内在动力和工作本领。
(二)专题研讨。党委中心组应将集体学习研讨作为专题学习的主要形式。确定学习专题,明确重点发言人,将重点发言和集体研讨、务虚和务实、理论和实际结合起来,深入开展学习讨论和互动交流。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开拓创新、与时俱进,不断提高履职能力。
(三)专题调研。理论根植于实践。要坚持专题学习的理论和实践相结合,将专题学习和实践调研结合起来,深入基层、深入师生、深入群众,扎实开展调查研究,了解基层一线的呼声和诉求,用理论指导实践,以实践丰富理论,从而更好地推动学校工作向好发展。
党委中心组可以通过参加论坛、读书会、报告会,网络平台学习,主题观摩,社会考察等形式丰富专题学习载体,拓宽学习渠道,增强学习的吸引力、针对性和有效性。
第八条 坚持把学以立德、学以修身、学以增才,把提高理论素质与增强党性修养、提升工作本领结合,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加强党性锻炼,提升精神境界。
努力掌握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运用历史的方法,坚持理论联系的工作作风,以问题导向,学以致用、用以促学、学用相长,提高运用马克主义和党的理论知识指导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专题学习应发挥“关键少数”的示范带头作用,率先垂范,努力成为建设学习型党组织和学习型领导班子的精心组织者、积极促进者和自觉实践者,推进形成全校学习之风。
第四章 学习管理制度
第九条 党委中心组专题学习应结合学校实际工作,于年初制定学习计划和安排,并及时把学习党中央领导同志重要讲话、党中央重要文件和重要会议精神等列入学习计划。
第十条 党委中心组专题学习应严格执行党委中心组学习考勤制度。集体学习一般不得请假,确因工作或其他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参加的,应履行请假手续。
第十一条 党委中心组专题学习应指派专人做好会议记录,整理学习情况形成报告,并及时向上级报送。报告应简明扼要,实事求是。内容包括:学习内容、学习形式、参加人员、学习成果等。
第十二条 党委中心组专题学习情况应纳入党委中心组学习内容之中,定期进行通报。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三条 上海商学院各二级党组织中心组专题学习参照适用本制度。
中共上海商学院委员会
2018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