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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离退休人员丧葬工作的规定
2019-10-30
 

关于离退休人员丧葬工作的规定

         

   办理丧事是离退休工作的一项重要工作内容,为了做好我校离退休人员逝世后的丧葬工作,规范管理,明确职责,特作如下规定:

   一、丧事办理的基本原则

   (一)离退休老同志逝世后应严格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殡葬改革的方针政策,丧事从简,一律不开追悼会,实行火化制度。

   (二)如果家属提出举行遗体告别仪式,可以家属为主,离退休工作办公室协助办理。

   (三)离退休老同志逝世后,无偿向国家捐献遗体者,应予以提倡并给予大力的支持。

   (四)离退休老同志逝世后,不按照国家有关殡葬改革方针政策办丧事的,所在单位和有关部门不得为其丧事提供方便。

   二、丧事办理的工作职责与分工

   (一)离退休人员工作处职责

   1. 得知离退休人员逝世后,离退休工作办公室人员应立即通知人事处、逝世者原单位和有关部门专职人员,如果是知名人士去世的,还应报告学校主管领导;

   2. 负责协调人事处、逝世者原单位及有关部门专职人员到逝世者家中慰问家属并一同协商,办理有关丧葬工作事宜;

   3. 负责草拟治丧小组名单,治丧小组一般由人事处、离退休人员工作办、逝世者原单位领导及有关部门专职人员组成,如逝世者是知名人士还应有校领导参加;

   4. 负责逝世者讣告的草拟、与家属协商后定稿及发布工作。讣告由离退休工作办公室人员统一发布;

   5. 负责组织参加告别人员、送花圈单位及其它相关事宜。

   (二)人事处职责

   1. 配合离退休工作办公室、逝世者原单位进行逝世者家属慰问抚恤工作;

   2. 负责提供逝世者讣告中的档案经历及生平;

   3. 负责逝世者家属提出的涉及人事政策问题的解释工作;

   4. 负责核算逝世者丧葬费、抚恤金的各项费用;

   5. 参加治丧小组工作。

   (三)逝世者原单位职责

   1. 得知老同志逝世后,应与离退休工作办公室、人事处及有关部门专职人员一同尽快到逝世者家中慰问家属,并协商、办理丧葬有关事宜;

   2. 参加治丧小组工作;

   3. 负责到人事处查阅逝世者档案,起草讣告(脱稿后交离退休工作办公室与家属协商定稿)、书写挽联;

   4. 安排工作人员配合家属布置告别厅,并负责组织本单位人员参加逝世者遗体告别仪式。

   由于原上海商务培训中心并入上海商学院、部分院、系、处调整等原因,归属不明确的离退休人员办理丧事时,离退休工作办公室可根据本人原从事专业、学科、部门等情况,划分到相应的对口单位,视为其原单位。

   三、送花圈范围

   (一)逝世者的生前友好及要求以个人名义送花圈者。

   (二)校内单位:逝世者离退休前为教师的,一般以教学口几个大学院及相关单位为主送花圈;逝世者离退休前为党政、教辅人员的,一般以相关党政、教辅部门为主送花圈。

   四、丧事有关费用

   (一)有关遗体告别方面发生的费用,不分职务级别,学校按2000元给予一次性补助,由家属掌握包干使用。

   (二)抚恤金、丧葬费按有关规定计发。

   五、本规定经校党委办公会议通过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上  海  商  学  院

2018年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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