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党总支、机关党总支: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和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推进我校党建工作组织化、制度化、具体化,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发〔2010〕15号)和《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党建工作标准》(教党〔2017〕8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对党支部规范化设置提出如下意见。
一、 指导思想
必须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全面贯彻党的基本路线和教育方针。
二、 总体目标
通过全面推进支部规范化设置,着力解决党支部设置中出现的问题,完善机制体制,全面加强保障,推进工作创新,使党支部工作实现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切实增强党支部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努力把党支部建设成为我校的战斗堡垒,为“卓越商科”建设和培养“四者”人才提供有力保障。
三、 工作内容
(一)完善组织设置
1.凡是正式党员有3人以上的,都应当成立党支部。党员7人及以上的党支部设立党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由党员选举产生;党员不足7人的党支部,不设立支部委员会,由党员大会选举支部书记1人,必要时增选副书记1人。党的支部委员会和不设支部委员会的支部书记每届任期2年。
2.正式党员不足3人的,可以与业务相近的部门或单位联合成立党支部。应尽量减少联合党支部的数量。联合党支部成立支部委员会或选举支部书记时,应充分考虑其代表性。
3.学校安排执行任务时间较短(时间在两年内),或由于某种原因暂时不能成立正式党支部的,只要有正式党员在3人以上的,可成立临时党支部。鼓励成立海外临时党支部。临时党支部不能接收新党员,但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应加以培养,在临时任务完成后,将其表现情况向其所在单位党组织介绍。
4.院(系)以下单位设立党支部,要与教学、科研、管理、服务等机构相对应。(1)学校机关、后勤单位等部门党支部一般按照部门设置;(2) 教学科研等一线教师党支部一般按照教研室设置,如学院系别发生变化,党支部也要及时调整。积极探索党支部建在重大项目组、学科群、实验室、课题组、创新基地、研究团队的做法。(3)学生党支部一般按照院(系)或年级、专业设置。依据实际需要,探索依托重大项目组、课题组和社团组织等建立党支部的做法。(4)离退休党支部将凡就地安置仍归我校管理的离退休人员中的党员编入党支部,定期过党的组织生活。
(二) 明确主要职责
1.教职工党支部要充分发挥其战斗堡垒作用,围绕学校、学院中心工作开展工作,对单位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设。主要职责是:(1)宣传、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及学校的各项决定;(2)参与讨论和决定本单位教学、科研、管理工作中的重要事项,支持本单位行政负责人的工作,团结师生员工,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保证教学、科研的各项任务的完成;(3)加强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建设,具体指导党支部的工作;(4)领导本单位的思想政治工作;(5)积极开展党员教育、管理、监督和服务的工作;(6)培养教育入党积极分子,做好发展党员工作,特别是做好在具有高学历、高职称、具有海外留学背景的优秀青年教师中发展党员的工作;(7)经常听取党员和群众的意见和建议,有针对性的做好教师思想政治工作,关心有困难的党员和群众。
2.学生党支部要引领大学生刻苦学习、团结进步、健康成长,其主要职责是:(1)宣传、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及学校的各项决定,推动班级进步;(2)加强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建设,具体指导党支部的工作;(3)积极开展党教育、管理、监督和服务的工作;(4)组织学生党员参与班(年)级事务管理,充分发挥学生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5)培养教育管理学生中的入党积极分子,按照标准和程序发展学生党员;(6)及时了解学生的思想状况,有针对性地做好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
(三) 强化班子建设
1.选优配强党支部书记。按照守信念、重品行、有本领、敢担当、讲奉献的要求,选优配强党支部书记。要结合基层党组织检查的结果,对不称职的党支部书记及时进行调整。按照教师党支部书记“双带头人”培育工程的实施目标,教师党支部书记一般从党员学术骨干、学科带头人中产生。教研室负责人是党员的一般应兼任支部书记,如为非党员,应设一名常务主任兼任支部书记。机关党支部书记应从部门负责人中选拔。学生党支部书记注重从优秀辅导员、骨干教师、优秀大学生中选拔。
2.建立健全支委会。按照知识、年龄、专业结构互补的原则合理搭配支委会成员,做到班子成员分工明确,责任落实,团结协作,优势互补,班子的整体功能得到充分发挥。
3.理清发展思路,落实工作责任。领导班子要理清抓党建促发展的工作思路,党支部工作要有计划、有目标、有检查、有考核。党员领导干部要认真落实“一岗双责”的职责。
(四) 健全工作制度
各党支部应当建立健全“六个制度”,即“三会一课”制度、组织生活制度、民主评议党员制度、谈心制度、党员联系群众制度、党费收缴使用管理制度。
加强对党支部的规范化设置,各级党组织要健全责任制,层层负责,加强对基层党支部的分类指导和监督检查。
四、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稳步推进。推进党支部的规范化设置,是深入贯彻落实“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的重要举措,各二级学院党总支、机关党总支要高度重视,将党支部规范化设置摆上重要位置,精心布置,周密部署,有计划、有组织、分步骤地推进。
2.强化措施,整改提高。各二级学院党总支、机关党总支突出问题导向,梳理党支部建设相关问题,制定行之有效的措施进行整改提高,整顿软弱涣散的党支部,使我校党支部努力达到“五好”标准,建设一批具有高校特点的、富有战斗力的党支部。
3.强化监督,务实求效。各二级学院党总支、机关党总支要对党支部规范化设置加强面上和点上的检查和指导,充分调动党支部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党委组织部每年摸底排查,对班子不强、长期不开展组织生活、不发挥作用的,限期整顿转化,确保党支部规范化设置取得实效。
中共上海商学院委员会
2017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