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各部门: 为了加强学校实践育人工作,提升创新人才培养能力,进一步规范和加强依托学校建设的现代流通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的建设和运行管理,根据教育部、上海市教育委员会有关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成立现代流通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上海商学院)建设和运行管理委员会,负责落实条件保障、日常监督管理和年度考核工作,协调解决示范中心发展中的重大问题。
主 任:教学工作副校长
副主任:教务处处长、示范中心主任
委 员:人事处、财务处、科研处、发展规划处、资产与设备管理处、后勤保障处、信息化办公室、实验实训中心等部门负责人。
以上人员如遇岗位变动,则由相应岗位人员自然接替。
特此通知。
上 海 商 学 院
2017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