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关于2017年本市区县、部委办局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意见》(沪委宣[2017]19号)的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对本年度校、院中心组学习提出如下安排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党中央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及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和2017年上海高校党政负责干部会议精神。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以迎接和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为主线,深入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继续深化教育综合改革,推进学校“十三五”各项规划的实施,把校、院中心组学习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重要指示及市委、市政府、市教卫党委、市教委对学校发展提出的新要求、新目标、新任务紧密结合,不断加强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和作风能力建设、不断提升领导干部理论素养和党性修养,为加快学校“转型发展”奠定坚实的思想理论基础。
二、学习重点
1. 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上海市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党的十九大和上海市第十一次党代会是新形势下党、国家和上海市政治生活中的头等大事。今年的中心组学习要以迎接和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上海市第十一次党代会为主线,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全面做好改革发展稳定各项工作,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和上海市第十一次党代会胜利召开。要深入学习十九大报告和上海市第十一次党代会报告,全面领会十九大和上海市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的深刻内涵、战略部署和实践要求,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十九大和上海市第十一次党代会的重大决策和战略部署上来,为学校事业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2. 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党中央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是一项长期的政治任务,要持续推进、不断深化。要经常学、反复学、持续学,持之以恒、久久为功,掌握贯穿其中的立场观点方法,深刻领会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更好地用党的理论创新成果武装头脑、指导实践。
3. 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是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要牢牢把握从严治党这个主题,深刻领会新形势下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深刻把握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的基本精神和重要举措、党内监督的主要内容和基本要求,充分认识全会明确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维护党中央权威、维护党的团结和集中统一领导的重大而深远意义,全面推进从严治党,不断深化党建科学化水平。
4. 全国和上海市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2017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全国、上海市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和深化教育综合改革的关键之年。贯彻全国、上海市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是今年我校一项中心工作。要深刻认识、领会和把握办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大学的根本方向、根本任务,把加强思想政治工作贯穿于办学治校能力提升全过程,解决好培养什么样的人,如何培养人和为谁培养人的问题,做到“四个服务”和“四个坚持不懈”。
5. 党对意识形态领域的要求。高度重视意识形态工作是落实党委主体责任的必然要求。要学习和把握好党对意识形态工作的具体要求,坚持党管宣传、党管意识形态,坚持和巩固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强化看齐意识,在重大政治原则问题上,旗帜鲜明,敢于发声、善于发声,牢牢掌握意识形态的领导权和话语权。
6. 党章和党的建设理论。今年是十月革命100周年。一百年来,世界社会主义阵营发生剧烈震荡,以马克思主义武装起来的中国共产党和社会主义新中国在风云变幻的国际局势中,坚持走出了一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取得了举世瞩目的伟大成就,其中的经验和教训值得我们深思。借此机会,我们要学习党章和党的建设理论,重温世界社会主义发展的曲折历程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发展历史,不断增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和文化自信。
7. 党风廉政建设要求。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要认真领会和把握十八届中纪委七次全会精神,在常和长、严和实、深和细上下功夫,强化党内监督,推进标本兼治,坚持共产党人价值观,不断坚定和提高政治觉悟,坚定理想信念,强化监督执纪问责,驰而不息纠正“四风”,坚持反腐倡廉,维护好党内政治生态,不断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推进党风廉洁建设取得新成效。
8. 教育理论。新形势和新任务对领导干部的素质和能力提出了严峻挑战。重视学习和善于学习是领导干部胜任领导工作的必然要求。要大力加强对经济、科技、法律、文化、管理、国际和信息网络的学习和积累,及时掌握与本职工作相关的新理论、新知识、新技能和新规则,更新知识结构,提升理论素养,掌握领导方法,增强工作的科学性、预见性和主动性、创造性,提高把握和运用规律的能力,提高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办事和做群众工作、管理工作的能力。
三、学习要求和制度保障
1. 党委书记、党总支书记要切实履行好中心组学习第一责任人的职责。不断加强和改进中心组学习制度建设,完善考核激励机制,落实好学习情况通报工作,开展好对中心组学习情况的督查。
2. 要做好中心组学习服务工作,不断丰富学习平台和内容,创新学习方法和形式。中心组学习每月不少于1次,每季度集体研讨不少于1次,采取集中学习与个人自学相结合,并安排一定的调研活动。个人要做好学习笔记,撰写学习体会,进行必要的学习交流,保证学习效果。
3. 要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增强问题意识,提高学习的针对性和时效性。要进一步完善调查研究制度,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组织好中心组学习调研,形成实践创新与理论创新相互促进的良性机制,以学习型领导班子建设引领和带动学习型党组织建设。
4. 各党总支要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学习计划,报党委宣传部,并及时总结报告学习情况。党委宣传部要不断加强对党总支中心组学习的服务、指导和督查,不断提升学习质量。
中共上海商学院委员会
2017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