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规章制度 > 2015年颁布
 
上海商学院文印室管理暂行办法
2016-09-22
 

按照后勤服务社会化、企业化的要求,为了提高文印室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及时、准确、保密地完成各项文件资料的印刷任务,确保教学、科研和行政工作需要,特制定本办法:

一、文印室工作职责

主要承担本校教育教学材料和行政办公文件资料的印刷、复印、装订任务,同时适当向本校师生有偿服务。

二、文印工作范围和操作程序

(一)本校各部门印制教育教学工作和行政办公等文件资料,以及各类试卷等,应填制文印单,经院系、处室负责人或指定的专人(如教学、行政秘书)签字同意后送文印室登记、付印。文印员不直接受理未办审批手续的各类文印材料。

(二)非本校内部单位印制材料,一律由文印室承接,并按照市场价优惠收费服务。

三、文印费用结算办法

(一)本校各部门付印的教育教学工作和行政办公文件材料,以及从教育经费中支付练习、试卷等,按文印单交付的实数计算费用,由财务处从各类费用中支付,每月结算一次。

(二)非本校内部单位或个人印制材料,均由文印室承接,按规定价格收费(价目表另行公布)。

四、文印工作规则

(一)凡文印的材料,一般应提前两天交稿,并写明用途、稿件名称和需要时间。

(二)文印的稿件必须字迹清楚。

(三)严格执行试卷的文印保密工作,集中印制试卷期间,一般不接受其他材料的印刷。

(四)凡文印的材料集中、数量较多,又急需使用的,请各部门协助进行装订、分发工作。

(五)文印室属特殊工作部门,非工作人员请勿随意进入。

五、本办法自201511日起施行,由后勤保障处负责解释。

                                            

 2015324

【关闭本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