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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编写上海商学院年鉴的暂行办法
2016-09-22
 

   

《上海商学院年鉴》(以下简称“年鉴”)是一部资料性工具书。为规范学校年鉴的编写工作,发挥年鉴的存史、资治、育人、交流和宣传功能,进一步加强校史建设,特制订本办法。

一、编写学校年鉴的目的

(一)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贯彻落实教育部和市委、市政府、市教委关于教育工作的要求,客观、全面记载学校教育改革取得的新成就,体现教育教学工作的新进展,展示教育事业发展的新面貌。

(二)收集、整理和反映学校年度重要的办学信息。

(三)公布学校办学信息,使全校师生员工了解学校的办学情况。

(四)校际学术交流或其他对外交流,介绍学校的办学情况,扩大学校的办学影响。

(五)充实学校办学历史资料,客观反映办学发展历程与经验教训,具有办学决策参考与校史保存价值。

二、年鉴编写工作组织机构及职责

(一)成立年鉴编委会,负责学校年鉴的编写印发工作。编委会由学校党政主要领导任主任,其他校领导、各职能部门负责同志、校党政办公室相关同志任委员。学校年鉴由学校党政主要领导负责终审。

(二)党办、校办承担重要信息归口整理和文字编纂工作,抽调专人成立年鉴编写小组,承担具体编辑任务。

(三)校属各单位承担提供文字初稿和有关信息的职责,各单位主要领导要对本单位年鉴撰稿工作负领导责任,加强工作指导、监督、审核,各单位审稿人员要对年鉴撰稿工作负具体领导责任,加强工作组织指导、协调、督促,各单位要指定专人负责年鉴撰稿工作,与编写小组具体联系、处理相关工作。

(四)由学校党委、校长办公室负责联系年鉴出版和分发有关事宜。

三、年鉴篇目体例

编写学校年鉴是学校年度常规工作之一,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指定专人负责,及时提供有关资料并确保资料的准确性,协助编委会高质量地做好年鉴编辑出版工作。当年出版的年鉴,所反映的是上年度学校的工作和有关办学数据。年鉴编委会可根据上年度学校实际情况适当调整篇目体例。

(一)特载(该篇目因实际需要而设,由校党委、校长办公室,有关单位提供)

(二)专文(重要讲话)(由校党委、校长办公室提供文字)

(三)学校综述

1. 学校年度概况(由校党委、校长办公室提供文字,宣传部提供图片)

2.重要会议与活动(由校党委、校长办公室提供文字,宣传部提供图片)

3. 组织机构与负责人名录、机构与干部(由组织部提供)

4. 其他组织机构及负责人(由有关单位提供)

5. 新增(调整)校级领导小组和委员会成员名单(由党委、校长办公室提供)

(四)院部年度概况

1. 管理学院(由管理学院提供)

2. 财经学院(由财经学院提供)

3. 旅游与食品学院(由旅游与食品学院提供)

4. 外语学院(由外语学院提供)

5. 国际交流学院(留学生部)(由国际交流学院(留学生部)提供)

6. 艺术设计学院(由艺术设计学院提供)

7. 信息与计算机学院(由信息与计算机学院提供)

8. 东方财富传媒与管理学院(由东方财富传媒与管理学院提供)

9. 文法学院(基础部、体育部)(由文法学院(基础部、体育部)提供)

10. 思想政治理论课教研部(由思想政治理论课教研部提供)

11. 高等技术学院(由高等技术学院提供)

12. 继续教育学院(由继续教育学院提供)

(五)教育教学

1. 本(专)科教育(由教务处提供)

2. 继续教育(由继续教育学院提供)

3. 留学生教育(由留学生部提供)

(六)科学研究

1. 科研工作(由科研处提供)

2. 上海商学院学报工作(由科研处提供)

3. 高等教育研究工作(由高教所提供)

4. 发展规划工作(由发展规划处提供)

5. 上海商业发展研究院工作(由商业发展研究院提供)

(七)国际合作与交流工作(由国际交流处提供)

(八)人事工作(由人事处提供)

(九)学生工作(由学生处提供)

(十)教育设施与保障

1. 教育信息化建设工作(由信息办公室提供)

2. 实验实训工作(由实验实训中心提供)

3. 现代流通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工作(由现代流通实验教学示范中心提供)

4. 图书情报工作(由图书馆提供)

5. 财务工作(由财务处提供)

6. 审计工作(由审计处提供)

7. 基本建设工作(由基建处提供)

8.资产管理工作(由资产与设备管理处提供)

9. 后勤保障工作(由后勤保障处提供)

10. 保卫工作(由保卫处提供)

11. 档案管理工作(由校长办公室提供)

(十一)党群工作

1. 纪检监察工作(由校纪委、监察室提供)

2. 干部工作(由党委组织部提供)

3. 统战工作(由党委统战部提供)

4. 老干部工作(由党委组织部提供)

5. 宣传工作(由党委宣传部提供)

6. 上海商学院报工作(由党委宣传部提供)

7. 退管会工作(由机关党总支提供)

8. 工会、教代会工作(由校工会提供)

9. 共青团工作(由校团委提供)

10. 武装部工作(含学生军训及军事理论教育)(由党委武装部提供)

11. 校友会工作(由校友工作办公室提供)

12. 基金会工会(由基金会秘书处提供)

(十二)表彰与奖励

1. 上年度获得校级以上表彰或奖励的单位和个人(由校党委、校长办公室收集整理,各单位协助)

2. 上年度获得学校各类表彰的单位和个人(其中学生表彰与奖励由学生工作部提供,团内表彰与奖励由校团委提供)

3. 上年度获得校级以上奖励的教学、科研成果(由教务处、高教所、科研处等相关职能部门提供)

4. 上年度参加国内外大学生科技创新竞赛获奖名单(由校团委提供)

(十三)上海商学院大事记(由校党委、校长办公室提供)

(十四)毕业生名单

1. 本专科毕业生,含普通本科、高职专科(由教务处提供)

2. 成人高等教育本专科毕业生(由继续教育学院提供)

(十五)新增规章制度(由校党委、校长办公室提供)

(十六)附录

1. 上海商学院2014年文件要目(由校党委、校长办公室提供)

2. 上海商学院2014年度媒体报道辑览(由党委宣传部提供)

3. 上海商学院2014年度招生计划、招生录取分数情况统计(由招生办公室提供)

四、年鉴编写的工作程序与方法

(一)工作程序

1. 文字初稿收集。为了提高撰稿质量,每年430日前,结合学校年度工作安排,由校党委、校长办公室成立编写小组,组织有关培训会议。由主编或副主编进行文字编辑工作的分工安排,收集各单位当年的工作总结、年鉴所需材料的文字稿(含电子版),每个条目要署作者名。

2. 资料补充提供。次年(下同)5月中旬前,由校党委、校长办公室负责初步整理所有稿件,如资料不齐全、不详细者,通知相关单位补充提供。

3. 启动文字编辑工作。5月中旬至6月,由校党委、校长办公室负责将所有稿件文字进行梳理、汇总、排版。

4. 初稿一审。6月初至6月底,编写小组成员根据分工,对文字初稿进行初步审核和修改,收集整理和补齐相关资料。

5. 统稿。7月初至7月底,校党委、校长办公室对各编写人员的稿件进行汇总和二次审核修改,形成比较完整的稿件。期间,对“表彰与奖励”“毕业生名单”等需要校对的资料,必须通过校园网、等方式发布通知,要求各单位认真校核和补充。

6. 主编、副主编二审。9月初至9月底,主编、副主编对稿件进行再次审核修改。

7. 校领导三审。10月初至10月底,送学校党委书记、校长审核,正式定稿。

8. 正式出版。11月初,将三审稿同时送出版社责任编辑,按出版规程进行,在12月份出版。期间,二校工作由主编、副主编组织编写人员完成。

9. 发送。12月底,由校党委、校长办公室负责发送。

(二)发送范围校内:校级领导、校属各单位、编委会成员、各单位供稿人员。

校外:中共上海市教卫党委、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兄弟高校、市重要图书馆和档案馆。另外,酌留少部分,以备对外交流所需。

五、编撰规范及要求

各单位要本着对历史负责的态度,重视《上海商学院年鉴》的撰稿工作,所选题材要有历史价值,内容表述准确完整,文字简练平实。要客观真实地反映本单位当年度教学工作发展变化的重要事件和教育创新成果。

(一)选题时间界定:1. 年鉴采用一年卷形式编辑出版,所记述的资料按自然年度记载,编撰内容及各类数据统计起止时间为当年11日~1231日。若有特殊情况,必须注明统计截止时间。要注意当年度撰写的内容与上年度的连贯性,认真挖掘典型经验和工作特色,忠实记录教学改革和创新的历史进程和轨迹。2. 机构负责人以年鉴所反映年份的1231日在任时为准。3. 表彰奖励的收录起始时间按自然年度统计,以文件落款时间为准。

(二)信息收录的有关原则

1. 年鉴选题要坚持“全”(内容全面、重点突出、覆盖面宽,做到重大活动、重大事件不遗漏)“精”、(选材精当、内容精炼,入选的条目应具有年度特色、时代特色、学校特色以及资料查寻价值)“新”、(题材开拓有一定深度、内容有一定新意,能突出反映年度工作的新情况、新发展、新变化和取得的新成就)的原则;年鉴要聚焦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增强德育工作针对性和实效性;年鉴编撰要坚持一事一条目、实事求是、述而不论的原则,注重资料信息的真实性和高质量。结合撰写条目的内容,附送有价值的照片供选用。

2. 年鉴作为校史资料,所反映的必须是当年所开展的工作和所取得的成绩,未开展的工作或明年计划开展的工作,原则上不收录。

3. 年鉴内容以正面、积极的为主,负面的信息原则上不收录。

4. 学校重要文件、重要规章制度、成立或调整的部分机构及委员会与领导小组等资料,必须以学校正式发文为准。

5. 归口管理原则。学校工作的有关信息,必须以负责该项工作的职能部门提供的材料为准,其他单位提供的资料可作参考,但必须经过相关职能部门核实。

6. 收录学校及校级以上表彰与奖励的资料,其提法必须以表彰文件(或证书)为准,必须列出获奖单位或个人(包括个人所在单位)、荣誉名称、授予单位、授予具体时间、文件号。

7. 学校大事记的收录范围:(1)上级机关及领导对学校所作的重大决定、指示和批示;(2)市级以上领导来校视察;(3)学校在贯彻党的方针、政策和有关决定、意见中所采取的重要部署、措施、安排、决议,以及作出的重大决策;(4)学校党政召开的重要会议和决定的重要事项;(5)以学校党政名义印发的重大规划和重要规章;(6)学校党政领导人的任免,学校名称的变更、管理体制和隶属关系的改变,以及有关组织机构的设立、撤销;(7)教学、科研、学科建设、管理等方面的重大改革和成就,校级以上重大表彰与奖励;重大公共设施的建设;(8)重要外事活动,校内重要活动,学校承办的全市、全国、国际性大型会议或活动;(9)校友会(基金会)的重要活动,校友和社会各界对学校的重要捐赠等;(10)其他需要记载的大事。

8. 二级学院(部门)年度概况,要求对年度资料进行合理科学的汇总,缜密构思、突出重点、分清层次、统筹兼顾、客观叙述。

(三)编撰目录第四至第十一部分中,学校各方面工作综述由各责任单位根据自身实际、自拟标题完成。要注意精心选材,结构合理,语言精炼,版面活跃,可采用图、表等多种形式反映发展变化情况,力求图文并茂。每部分文稿字数应控制在2000字范围内,图表数量不限。

(四)严格按照《上海商学院年鉴行文规范》(见附件)做好编撰工作,确保编撰质量,涉及人名、书名、文件名、项目名等专有名词和数字等要逐一认真核实,力求准确、客观、全面。

(五)要严格审核及报送程序。各单位在年鉴材料的封面处分别注明撰稿人和审稿人姓名、联系方式,并将收集整理的年鉴资料(含图片)经本单位领导审核把关、签署意见且加盖单位公章后,报送至党委、校长办公室,邮箱:yzbgs001@163.com

六、本办法由学校党委、校长办公室负责解释。

                                            

                                   2015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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