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升我校教学质量,提高人才培养水平,进一步促进学风建设,营造浓厚的学习氛围,鼓励在校本科学生报考硕士研究生,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提升我校的人才培养水平,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围绕提高考研录取率的工作核心,落实倡导、鼓励和帮助学生考研的各项工作,为学生提供全面、周到的考研服务,逐步提高考研录取率。
二、教学鼓励措施
(一)设立考研自习教室
考研学生经本人申请,二级学院同意,可优先安排到相关考研自习教室学习,享受独立学习环境。
(二)第七学期部分课程免修
参照我校《本科学生学分制学籍管理办法》第四章第十一条、第十二条之规定,学生可申请第七学期部分课程免修(含免听免考和免听不免考两种方式。
(三)第七学期末部分课程申请缓考
第七学期因考研原因需申请缓考的学生,必须凭考研准考证办理缓考手续;但取得考研准考证前的考试课程和实践性教学环节的课程不办理缓考手续。考研缓考考试安排在第八学期开学前两天进行。
三、考研辅导措施
(一)各二级学院应在学生大三下学期应举办考研咨询活动,邀请往届考研成功学生参加经验交流会,帮助更多的学生解答考研困惑、树立考研的信心。
(二)各二级学院结合报考情况组织教师积极做好专业课的辅导工作,可采取一帮一的形式为学生提供相关服务。
(三)基础教学部要加强高等数学、政治课程教学和考研规律的研究,选派骨干教师开设考研答疑班,负责对全校参加高等数学、政治考试的学生进行答疑。答疑班开课时间及地点由教务处统筹安排。
(四)外语学院要加强大学生英语教学和考研规律的研究,利用学校调频广播台适时播出考研英语的有关内容,选派骨干教师开设英语考研答疑班。答疑班开课时间及地点由教务处统筹安排。
(五)图书馆增加考研复习资料,方便考研学生借阅。
四、奖励措施
(一)奖励标准
考取“985”、 “211”院校的硕士研究生奖励:1500元/人;
考取“985”和“211”院校以外国内高校的硕士研究生:800元/人;
若录取者为贫困生,另给予报名费、资料费等补助1000元;
(二)奖励领取
每年6月中旬由二级学院将考取研究生的应届毕业生名单及其录取通知书、身份证复印件报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审核,由就业指导服务中心统一造表,报分管副校长审批后转校财务处,财务处于学生毕业前将奖金打入学生缴费卡。
五、经费保障
答疑班课时费由人事处、教务处、各二级学院统筹安排,考研学生奖励由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从年度就业预算经费中列支。
六、本实施方案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学生处负责解释。
上 海 商 学 院
2014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