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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商学院心理健康教育中期发展规划纲要(2015年-2020年)
2016-09-23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与上海市教育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上海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上海市教育改革和发展“十二五”规划》、《上海市高等教育改革和发展“十二五”规划》和《上海商学院“十二五”期间事业发展规划纲要(2011-2015年)》的要求,制定本规划。

一、成绩与问题

    “十一五”时期,上海商学院基本完成了由高职高专教育向本科教育的过渡,心理健康教育从硬环境建设到软环境建设从无到有,逐步完善,逐步建立起相关的心理咨询管理制度,一支专兼职的心理健康教育队伍逐步形成,为促进学生的心理建康和校园的和谐稳定做出了贡献。“十二五”时期,上海商学院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进一步完善心理咨询管理制度,提高心理健康教育队伍的专业化水平,普及宣传心理健康教育知识,营造人人关爱心理健康的良好氛围。在此基础上,我校于2011年成功申报上海市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达标建设,并于2012年通过上海市高校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达标评估,夯实了我校心理健康教育科学发展的基础。

  (一)主要成绩

1. 心理健康知识进一步普及

“十一五”“十二五”期间,根据学校的发展情况,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以下简称“中心”)针对新生入学的适应问题,每年开学初都对新生进行了入学教育,帮助新生更好地进行角色转换,更有技巧地与人进行交流沟通,更快更好地适应陌生的环境。同时,每年也进行了新生入学的心理筛查工作。针对老生,中心主要是根据学生的实际情况和上级部门的有关要求,开展了丰富多彩的心理健康教育活动,进一步普及了心理健康知识。

2. 硬件设施逐步完善

为了更好地促进学校的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学校在教学条件非常有限的情况下,把奉浦校区图文信息中心一楼112室作为专门的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房间内现有预约值班室、办公室和接待室各一间。里面也根据心理咨询的有关要求进行了安排,并已经接待学生个体咨询。中心拥有沙盘、宣泄人、团体辅导箱等专业的心理器材,并拥有心理专业书籍近百册,配有基本的音像资料。  

3. 心理健康教育队伍逐步形成

“十二五”期间,我校已有8名教师取得国家二级心理咨询师证书,2名教师具有上海市中级学校心理咨询师证书。每个二级学院的心理工作站配有1名心理辅导员。为加强心理辅导员的专业化建设,除了每年上海市辅导员培训和校内培训以外,将根据条件有计划地安排心理辅导员考取心理咨询师证书,有计划地组织教师参加心理专业培训和外出学术交流,提升我校心理健康教育师资力量。  

4. 制度逐步完善

“十二五”期间,中心进一步完善了咨询师接待制度,规范工作程序,明确工作责任,确保正常咨询接待的规范化,科学化,程序化。如制定了《咨询师的职业道德》、《咨询师的工作守则》、《咨询师的工作职责》,从工作内容、态度、责任等方面明确了咨询师的职责;建立咨询师个人咨询档案。建立心理咨询室台帐、个体咨询和团体辅导记录、心理档案、预约登记表等系列制度和表格,力争做到规范化、程序化。同时,也进一步完善咨询预约和值班制度。根据我校的实际情况,安排学生轮流值班、心理咨询预约的制度,目前,预约方式主要有:网络、电话、信件和上门预约四种方式,预约时间为周一至周五上。针对现状,学校正在积极拓展咨询方式,延长咨询时间。另外,也进一步完善心理委员、心理信息员工作制度,明确心理委员、心理信息员的工作职责和奖惩标准,力争使这支队伍在不长的时间内完善起来,保证最基层网络作用的有效发挥。

  (二)主要问题

1. 以学生为本的根本要求尚未完全得到落实。

以学生为本是我校的教育理念,由于受学校主客观条件的限制,中心在日常的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中尚未完全得到落实,如畅通的转介渠道尚未建立。

2. 现有硬件条件与在校生规模比例失调。

学校在“十一五”期间实现了从高职高专到本科的跨越,学生规模逐年增加,但学校的基础设施没有随之增加,中心的基础条件仍局限于高职高专时的水平,所以出现了现有硬件条件与在校生规模比例失调的现象。

3. 心理咨询师队伍结构和发展环境尚需进一步优化。

受学校客观条件的限制,我校心理咨询师队伍结构略显失调,最明显的表现就是专职心理咨询教师与全日制在校学生的比例未达到《上海高校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评估标准(试行)》中规定的1:3000;此外,我校心理咨询队伍的专兼职比例失调。最后,心理咨询师的职业素质提升途径过于狭窄。

4. 中心的校际影响力与竞争力有待增强。

“十一五”期间,学校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与兄弟院校的交流学习较少,参见专业活动的频率较低,中心的校际影响力与竞争力都比较弱。

二、指导思想、发展思路与主要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上海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上海市教育改革和发展“十二五”规划》、《上海市高等教育改革和发展“十二五”规划》和《上海商学院“十二五”期间事业发展规划纲要(2011-2015年)》等文件的精神和要求,遵循教育发展规律和学生身心发展规律,进一步推进我校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的科学发展,促进每一个学生形成良好的心理素质和健全的人格,从而推动和谐校园、平安校园的建设。

  (二)发展思路

在推进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中期的改革和发展中,要坚持“规划引导、改革驱动、稳步推进、形成特色”的发展思路。

  (三)主要目标

1. 总体目标

我校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中期改革和发展的总体目标是:心理健康教育的质量明显提高,心理咨询师队伍结构更加优化、整体素质稳步提高,为推动我校的内涵建设和本科合格教学评估奠定基础。

2. 具体目标

根据全国高校心理健康工作评估指标体系和上海市出台的《上海高校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评估标准(试行)》 ,在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通过上海市高校心理健康教育咨询中心达标评估的基础上,争取在学校发展中期末进入上海市心理健康教育先进集体行列。

三、重点任务

  (一)进一步完善心理健康教育机制和模式,合力推进心理健康教育创新发展。

我校心理健康教育要适应上海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和学生成长的需要,进一步完善一系列初见成效的工作机制和教育模式,建立促进我校心理健康教育均衡发展的长效督促检查机制,学校各有关部门、各学院要形成合力,共同提升学校的心理健康教育的质量和水平。

  (二)优化心理健康教育队伍结构,稳步提升心理健康教育队伍整体素质。

中心兼职人员和学院心理辅导员均需接受教委规定的上岗培训,并且深度参与中心的各项工作。每学期制定专兼职人员的培训计划,认真实施,真正做到心理辅导员队伍的优质工作覆盖全校的各个二级学院,指定相关措施和政策保证心理辅导员队伍的稳定性。争取每学年鼓励辅导员通过参加上海市中级学校心理咨询师考试或国家二级心理咨询师考试,获得资格证书,保证心理健康教育队伍的专业性。

  (三)改善硬件环境和设施,为全方位开展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提供保障。

分别配置个体心理咨询室和团体辅导室,确保提高个体心理咨询室的通风效果和保密性,保证团体辅导室的长期稳定使用,并购置相关器具(如音乐放松椅、大学生心理自助查询系统等),丰富相关的书籍资料,引进大学生心理测试系统软件,给学生提供较好的活动场地和条件。逐步完善和提升心理咨询室的档次,争取设立学生的心理放松室、宣泄室和心理测验室等。

  (四)加强心理健康教育活动课程建设。

以培养学生积极心理品质、积极干预学生心理危机为主要内容,加强心理健康教育活动课程建设,切实提高心理健康教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五)推进对外宣传和交流,扩大影响力。

加强心理教师的业务培训和学习,加强与兄弟学校的合作,“走出去,请进来”,实现资源共享,携手并进。

四、保障措施

  (一)组织保障

切实加强学校心理健康教育领导小组对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领导作用,统筹协调心理健康教育改革和发展的重大决策。明确各有关部门、各学院的目标任务,建立健全实施机制,落实工作责任。将本规划的实施情况纳入各部门的考核体系。

  (二)制度保障

邓小平同志曾经说过,制度问题更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中心逐步建立了各种制度,这些制度都有效的保障了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正常进行。同样,这些制度需进一步完善,确保在为学校的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中期发展中将继续提供支持和保障。  

  (三)经费保障 

目前,学校在心理健康教育方面投入超过人民币10万元,保证了硬件设施的改善和心理健康教育活动的顺利有效的开展。学校将按照《上海高校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评估标准》要求在财政预算中将继续满足心理健康教育工作需要的专项经费,按照生均13元的标准足额按时发放到位。

五、本实施方案自2015年1月1日起施行,由学生工作部(处)负责解释。

       

2014年1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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