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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商学院学生海外学习、实习项目操作细则
2013-04-07
 

上海商学院学生海外学习、实习项目操作细则

 

为进一步规范我校学生海外学习、实习项目(以下简称“项目”),提高我校学生海外学习、实习项目的执行效率,根据我校《上海商学院学生学习、实习项目管理办法》文件,结合我校实际,特制订本细则。

第一条 项目审批与备案

海外项目必须经过学校主管部门的审批。主管部门包括相关二级学院,教务处,外事办。主管部门负责海外项目的开发,审查和备案。在开发项目时,应该经外事处,教务处,学生处,相关院系提出有关建议,向法务部征询意见并出具法务报告后,报请分管校长审批。审批材料包括项目申请书、项目介绍、合作单位资质证明、合作协议、学生参加协议、学生行前告知书等。

第二条 学生招募与选拔

各二级学院须制定学生招募和选拔管理办法。招募通知包括:招募对象;选拔标准;申请流程;项目介绍和其他说明。

第三条 签证辅导与行前辅导

学生经过国内选拔和国外企业面试录取后,学校召开签证辅导会,签证通过后,为让学生了解校内各项工作,召开行前辅导会,并请家长出席。行前辅导会由相关学院和部门负责老师出席,就学分认定,学籍管理,外事礼仪,违纪案例,跨文化沟通能力等方面与学生和家长沟通。签署“赴海外学习告知书”,告知书中明确:实习时间,地点,单位,必须购买医疗意外保险,实习期结束不按时回国的后果,选课,休学及可能导致的延长学籍等需要说明的问题。

第四条 学生海外管理

学生在海外实习过程中,由于文化、语言以及其后等方面的差异,总是会有各种各样突发情况发生,学校和学生间的联络畅通和学生实习地的实地管理,都是不可或缺的。在加强前期教育的同时,可选派带队教师,在项目前期、中期或后期前往学生实习单位,及时了解问题和沟通情况,解决各种可能出现的问题和困难。加强学生自我管理;学院辅导员跟踪:学生到达项目地点一定时间内,应主动将地址、联系方式及时通知学院辅导员和项目负责人,学生应主动与学院保持联系,便于学校了解学生在海外的学习,生活和工作情况。网络虚拟管理:通过QQ群等实时聊天工具及电子邮件等于学生保持联系,及时了解学生在海外实习的情况。

第六条 项目后期管理

结束实习回国后,后期管理主要包括:学生须提交海外实习报告,回顾和总结海外实习经历。项目满意度调查,在每个项目结束后,对学生进行项目调研,了解学生对项目的反馈,作为项目改进的依据。奖励机制;经验交流与分享,课成立海外实习交流协会,利用这个平台开展诸如海外实习与交流论坛,海外实习图片展,分享海外实习的经验和经历。

第七条 附则

     本细则由校办(外事办)、国际交流学院负责解释,并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校办(外事办)、国际交流学院

二〇一三年十一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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