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学校印发通知,公布可聘用岗位数量。
2.各二级学院、部门组织教职工个人申报,填写聘用申报表,提供相关佐证材料,交所在二级学院或部门。
3.各二级学院、部门进行资格初审、填写聘用或推荐意见将汇总表、个人岗位聘用申报表及佐证材料复印件等报岗位设置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干部人事处)。
4.岗位设置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资格审核。
5.管理岗位设置和聘用工作组进行评议推荐,确定聘用拟聘人选并公示。
6.岗位设置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对拟聘用名单进行审定,其中,五级至八级岗位聘用名单由校党委会讨论。
7. 公布岗位聘用实际情况并办理相关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