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事务
名称
教职工校内调动手续办理流程
办理部门(主、辅)
人事处、所在部门、接收部门、相关职能部门
服务
对象
教职工
办理
依据
准备
材料
《上海商学院教职工校内调动审批表》
表格
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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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 流程
注意事项
1.人员调动涉及到的部门和人员应在保证有关工作正常运转的前提下推进调动手续。
2.相关职能部门意见中,专任教师的、实验人员的由教务处签署,学生辅导员的由学工部、学生处签署。
办事地点及电话
办事地点:奉浦校区综合楼809办公室 电话:67105340
编制
部门
人事处
生效日期
发布之日起
备 注
发布途径
部门网页/线下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