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按要求填写《上海商学院派遣人员审批表》并提供下列材料彩色扫描件:
1.本、硕、博毕业证、学位证;
2.有效户口本(首页+本人信息页);
3.结婚证(已婚);
4.子女出生证明(已育);
5.职称聘书;
6.教师资格证;
7.普通话水平证书;
8.英语等级水平证书;
9.计算机等级水平证书;
10.相关奖励及荣誉证书(校级以上);
11.其它。
请将上述材料的彩色扫描件【格式为PDF,页面为标准A4纸(21.0×29.7cm)。请使用专业扫描仪扫描。扫描件需平整、清晰、无阴影,与原件同尺寸(请勿随意调整尺寸和比例)。不接收使用手机拍照的所谓“扫描件”】压缩后发送至邮箱:HROSBS@163.com,文件以本人姓名命名。材料审核通过且经相关领导审批后,由人事处向派遣公司发增员通知。
二、经与派遣公司沟通后,签订合同。需提供以下材料:
1.a).应届毕业生提供《报到证》原件、就业协议(用人单位联及办理相关事项联或本人联);
b).非应届毕业生提供退工单,上海市户籍人员提供劳动手册;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张(正反两面复印);
3.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首页及本人信息页)两份、户籍证明原件;
若为集体户口的,请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集体户口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银行卡复印件。
5.一寸照片二张;
三、合同签订后,人事处在网站发布人员变动通告(中共党员需在人员变动通告发布15日内将党组织关系转入我校),本人携带开卡通知和电子版照片到行政楼130办理一卡通。